3年前考上校長後,陳志明曾任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國中教育科業務承辦人,市政府要求候用校長必須負責一部分1999投訴案,以培養日後處理類似案件的能力。在這一年期間,他處理超過120件各類型投訴案,「其實多數是關於校服規定之類很小的事情,另外兩種極端則是老師管太鬆和管太嚴都不行。」又說:「我不否認有極少數老師體罰、霸凌、教學不力的例子,但我遇到絕大多數的狀況經常是家長過於焦慮、擴大解讀。」
陳志明分享化解無謂投訴的祕訣是:「傾聽是一切溝通的基礎。」
他舉例,某天快下班時,他接到家長投訴電話,一講超過1小時:從投訴老師種種不是,談到自己身體狀況、家裡經濟狀況、與丈夫的關係…。長期持續接聽投訴電話之外,陳志明還與這位投訴者當面見面溝通。原來,這位媽媽罹患重症,必須經常跑醫院,由於先生是職業軍人平時不在家,媽媽常要女兒請假陪她,從1週請假半天,到2個半天,到3個半天。媽媽說女兒不是考第一志願的料,請老師不要限制孩子請假。夾在老師和家長中間的孩子最為難,想讀書,但不陪媽媽,又會自責。
陳志明查證後,發現老師只是比較認真嚴格,並無任何霸凌行為。媽媽卻質疑:「為什麼一個教育局的候用校長跟我講話都是半小時起跳,老師和我講話每次都不超過3分鐘!」講到激動處,甚至以自己來日無多做威脅,要找議員、開記者會,把事情鬧大。陳志明安撫說:「媽媽,妳這些做法我都尊重,但這是最後不得已才用的,妳現在馬上用了,以後就沒有招數可以用了。」
陳志明找來投訴家長和該校校長溝通,一方面請老師給孩子多點彈性規定;一方面校長也找來熟識的補習班老師幫孩子免費課輔,彌補孩子經常請假、趕不上學業進度的問題。好不容易化解誤會,擋下這次投訴,媽媽對孩子的情緒勒索、對導師的質疑仍反覆發生,直到孩子轉學到父親營區附近的學校,父親多少負擔起接送等責任,事情才告一段落。
陳志明的經歷證明:教育從來不是一場彼此蒐證的競賽,而是一段彼此信任,容許犯錯、修正、對話的漫長陪伴。以上述案例為例,他整整傾聽、陪伴8個月,才擋下無謂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