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懋油董事長吳星澄到案時供稱,他從4月 16日才擔任福懋油公司董事長,平常很少進公司,上任到被傳訊為止,大概才兩次。
吳稱,不曾參與福懋油公司和中聯公司買油的事務,更不知道6月15日的會議,直到6月 29日才從總經理張志賓口中知悉福懋油所產的油品有用到中聯公司油品,而涉及苯駢芘超標的事情。後來6月30日通報主管機關,有關油品的後續處理問題都是由總經理負責處理。
案經張志賓證稱確實是在6 月29日晚上約6點多用LINE打電話告訴吳董事長,表示因為吳董平常很少進公司,沒有固定來的頻率,他會開視訊會議,但開的頻率也不多,會通知董事長的業務主要是財務方面的問題,還有董事會。生產方面的問題,除非重大才會通知他。
其餘2名被告主管也是如此證稱。檢方再查吳的手機數位採證資料,均未獲得吳有在6月29日之前知情的相關事證,因此予以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