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間小吃攤的老闆阿偉(化名)指控,在雇用一名男子作為工讀生後,不料他竟與老闆娘小美(化名)發展婚外情。更令阿偉心寒的是,在調閱監視器後,竟發現自己的妻子竟和工讀生在小吃攤後門擁抱、親吻,讓他氣得將工讀生告上法院。事後經士林地院法官審理,認為工讀生確實侵害了阿偉的配偶權,最終判他須賠償20萬元。
調閱對話紀錄驚見曖昧字句 老闆崩潰心碎
根據判決書,阿偉與小美在2016年結婚後,一同開設小吃店維持日常生計,並雇用工讀生幫忙店內運作。怎料卻在2023年11月間,阿偉發現小美與工讀生有許多親密接觸、舉動,在好奇心驅使下,阿偉便要求妻子提供2人的對話紀錄,竟發現他們竟互傳「謝謝寶貝」、「等等看到你先親一個」等曖昧字句,讓阿偉相當崩潰。
監視器成鐵證 後門擁抱親吻全被拍
在得知妻子與工讀生發生外遇,阿偉在心寒之餘,還是鼓起勇氣調閱監視器尋找2人談情說愛的蛛絲馬跡。沒想到一查後發現,小美和工讀生在2024年1月17日晚間,便在小吃店後門直接擁抱、親吻,阿偉在一氣之下便將工讀生告上法院,並認為工讀生的行為嚴重破壞他的婚姻圓滿與幸福,還侵害了他的配偶權,因而決定向他求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
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 工讀生判賠20萬元
工讀生在法庭上極力抗辯,並辯稱阿偉、小美的婚姻早已失和,並沒有實質婚姻基礎,他的行為並未對造成阿偉精神損害。此外,他的委任律師更主張,司法院大法官於釋字第791號解釋中指出,通姦罪違反憲法,因憲法重視個人性自主權,不再以婚姻制度為優先保障。因此,「配偶權」不屬於民法所保障的權利,阿偉無法基於此向他人求償。
士林地院審理後,並未採信工讀生的主張。法官在判決中指出,司法院釋字第791號僅認定以刑罰處罰通姦行為過於嚴苛、違反比例原則,因此宣告刑法通姦罪違憲,並不代表否定婚姻制度及配偶間的忠誠義務。法院強調,婚姻關係仍受憲法保障,夫妻應互負誠實與忠誠責任,以維繫共同生活的完整性。
法官進一步認定,工讀生身為阿偉的員工,卻藉由工作之便與老闆娘發展不當關係,包含親密對話及擁抱行為,已對阿偉的配偶權造成實質侵害,依法應負侵權損害賠償責任。至於賠償金額,法院認為阿偉請求的60萬元偏高,綜合雙方學經歷、社會與經濟狀況,判決工讀生精神慰撫金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東森新聞關心您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往下看更多】
● 兒子以為是詐騙!媽媽摩鐵外遇被抓包 半世紀婚姻崩塌
● 已婚男偷吃女同事「激戰3次」懷孕流產 正宮怒告
● 明知已婚!人妻怒控小三車友傳私密照 提告侵害配偶權
【今日最熱門】
● 昨晚發生7.0地震!蔣萬安今按原定計畫 出訪上海「雙城論壇」
● 不斷更新/規模7.0強震!各地災情資訊一次看
● 全台有一半人都在用LINE Pay!日本卻停用...原因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