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曾入獄12年的性侵累犯陳姓男子,今年5月因色心大起,竟闖入公司宿舍,對獨自值班的女同事施以暴力毆打並性侵得逞,過程中更恐嚇「敢出聲就X死妳」。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陳男惡性重大且未賠償被害人,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重判有期徒刑10年。
判決書指出,全案發生於今年5月4日下午,陳男駕車前往台南某公司時,見女同事獨自一人在公司值勤,竟萌生歹念,未經許可擅自闖入對方居住的員工宿舍。女同事驚見陳男闖入試圖反抗,卻遭陳男暴力推倒,導致頭部重擊地面,隨後更被其強行撕毀衣物壓制。在施暴過程中,陳男不僅多次重拳毆打女同事臉部,更出言恫嚇:「敢出聲就X死妳」,以此威脅對方放棄抵抗。
陳男在女同事身心受創、無力反抗之際性侵得逞,犯案後隨即逃逸。女同事不甘受辱報警驗傷,醫院診斷報告顯示,其顏面、後腦、前胸、背部及大腿均有多處嚴重擦挫傷與血腫,下體亦有撕裂傷,顯見當時遭受極其殘忍的暴力對待。檢警透過調閱監視器畫面及DNA比對,迅速鎖定陳男犯案。
檢方深入追查發現,陳男竟是性侵慣犯。他過去曾在假釋期間,連續侵入住宅對2名女子強制性交,被合併判處12年徒刑,直至2018年才服刑期滿出獄。未料,回歸社會後陳男仍不知悔改,再度對身邊熟識的女同事伸出魔爪。
法院審理期間,陳男雖坦承犯行,辯護律師則以「情堪憫恕」請求減刑。然法官嚴厲駁斥,指出陳男前科累累,卻再犯相同類型重罪,顯見自我約束力極其薄弱、惡性重大。且陳男雖口頭表示有意和解,但遭受害者拒絕後便未提出任何實質賠償方案。法官綜合考量其暴力手段及對被害人造成的永久性身心創傷,最終駁回減刑請求,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 昔性感燦笑今包緊緊痛哭…太子集團美女特助喊冤:只跑腿!50萬交保
. 家人遇害還挺廢死?林欣怡昔認「我真的不知道」 網怒挖舊文轟:偽善
. 祖先不得安寧?台東卑南朝安堂遭強震狂搖…骨灰罈「摔地破碎」
. 茗香園老闆涉洗錢30億…剛買的千萬保時捷911月底法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