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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頸案判12年!黃智賢怒:快修變態少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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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頸案判12年!黃智賢怒:快修變態少事法
國三生割頸案判刑12年引起眾怒,黃智賢也呼籲立委們別再說廢話,直接修這部不公不義、變態畸形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圖/翻攝自黃智賢世界粉專)

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國三生割頸案判刑12年引起眾怒,黃智賢也呼籲立委們別再說廢話,直接修這部不公不義、變態畸形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圖/翻攝自黃智賢世界粉專)
國三生割頸案判刑12年引起眾怒,黃智賢也呼籲立委們別再說廢話,直接修這部不公不義、變態畸形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圖/翻攝自黃智賢世界粉專)

新北國三生割頸案二審出爐,兇手「乾哥、乾妹」分別判有期徒刑12年跟11年,資深媒體人黃智賢抨擊,少年事件處理法成為「少年犯罪特權法」,搭配偽善的法官與廢死聯盟,使台灣成為犯罪樂園,事發至今社會、被害家屬因為少事法,連兇手名字都不知道,未來加害人的犯罪紀錄還必須塗銷。黃智賢也呼籲立委們別再說廢話,直接修這部不公不義、變態畸形的少年事件處理法。

黃智賢表示,雖然對兩名被告,判刑已經比一審的8年跟9年多了,但對殺人罪而言根本就是輕放。她表示,「變態」的少年事件處理法,不但對少年犯罪極盡保護之能事,更是鼓勵犯罪,懲罰良善。難怪黑道跟詐團都全力吸收未成年,利用他們犯罪。她指出,未成年也很清楚法律給的犯罪特權,包括媒體不得報導少年犯罪者的直接甚至間接個資。受害家屬楊爸爸也靈魂質問「我看不到對方的任何資料,法庭卻把我的資料全給對方!」

黃智賢說,因為少年事件處理法,檢方跟法院都無法提供新聞稿、起訴書跟判決書給社會,被害人家屬連加害者的名字與個資都不知道;更變態的是為了保護加害人,居然規定事後加害人的犯罪紀錄必須塗銷,再變態、冷血、反社會的殺手,只要犯罪是發生在18歲以前,將來都可以用純潔無瑕的身份,回到社會,同學、老師、學校、社區,沒有人會知道。而因為少年犯的身份,「偽善的法官會輕判,服刑1/3可以假釋。所以楊爸爸憤慨的質問,4年後殺人者重回社會才16歲。還有大把機會再傷害別人,且得到輕判跟犯罪紀錄塗銷」。

黃智賢質疑,所謂的修復式司法,都是站在加害者的立場與利益。被害人的利益呢?社會的利益呢?法官假裝不知道加害人從未認錯更不曾悔過,在法官的誘導下,加害人才假意道歉。居然有法官,變態到問楊爸爸「可不可以讓加害人孝順你?」「什麼叫做別人的孩子死不完?這就是」。黃智賢痛斥,少年事件處理法已經成為「少年犯罪特權法」,搭配偽善的法官與廢死聯盟,使台灣成為犯罪樂園。

黃智賢直言「殺人者多爽啊!殘酷殺死一個鮮活的生命之後,我得到了一切的特權與庇護,甚至連裁判費都不用付、納稅人得幫我付16萬」。她也直呼,立法委員不用講廢話,直接修這部不公不義、變態畸形的少年事件處理法,才是你們應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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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12.25 15: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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