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12.29 18:24 臺北時間

刑事局正妹警官淪小三 「挨告反控正宮侵犯隱私」判決出爐

曾擔任刑事警察局2020年公益寫真月曆形象大使的陳姓女警官,遭人妻控侵害配偶權。(翻攝畫面)
曾擔任刑事警察局2020年公益寫真月曆形象大使的陳姓女警官,遭人妻控侵害配偶權。(翻攝畫面)
曾任刑事警察局形象大使的陳姓女警官,外型亮麗,不過遭控與已婚的施姓台商開房偷情,甚至還拍下性愛影片,互傳煽情對話「射完我居然還能二次上陣」「還有3cm左右沒進去」等言論遭施妻揪出姦情提告,女警官則反告施妻非法取得對話紀錄給媒體爆料,侵犯她的隱私,對此,新北地院認定女警官明知施男已婚仍上床,證據確鑿,判2人連帶賠償施妻共35萬元,施妻不必賠償。
陳女為2線3星警官,去年(2020)11月被媒體揭露,以性感照網愛勾引人夫,優質形象崩壞,不過女警官堅稱遭施男行騙追求,事後得知施男隱瞞已婚身分就立刻劃清界線,更聲稱懷疑遭設局仙人跳,女警官強調跟施男的露骨對話都是天馬行空的開玩笑,反控施妻涉嫌妨害秘密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但檢方已將施妻不起訴,雙方並於去年離婚。
據了解,施妻與丈夫結婚5年育有一子,2019年施妻到越南找丈夫,意外發現施男的電腦有暱稱為「嬿嬿」「AKI」的陳女,且還有許多鹹濕對話,施男當場被質問未正面回答,直至施妻回台從雲端找到2人對話紀錄,拼湊出2人從2019年6月到8月,至少4次開房偷情。施女指控,陳女身為刑事局2020年公益寫真月曆的形象大使,宣傳內容包括「我的工作是讓更多的爸爸能陪自己的孩子」,卻介入她的家庭、多次跟丈夫同遊並發生性行為,還跟互稱「腦公、腦婆」,使她處於極度難堪的困境、精神痛苦不堪,因此要求施男與陳女為侵犯她配偶權的行為,各賠償精神慰撫250萬元。
陳女警官則矢口否認,反指控施妻所提影片、照片,看不出她與施男有何姦情,辯稱不知施男已婚,2人是在1個男女閒聊群組認識,且施男花幾千元買知名女性品牌內褲送給群組裡所有女成員不像已婚男子,事後發現對方已婚立即斷絕往來,表示就算是偷情也僅是短短4個月錯誤交往,情節輕微,加上「配偶權」定義不明,因此請求免賠,此外,陳女警官也反提告施妻用非法手段入侵施男電腦蒐證,又給媒體爆料,破壞她的隱私與名譽,要求施妻賠償精神慰撫200萬元。
施男則附和陳女警官主張,聲稱家人雖共享同1個雲端空間,但看不到彼此的資料,雖忘了有無騙陳女自己未婚,但自己與未跟陳女上床過,且強調每天和許多人對話數百則,因此也記不起跟陳女警官有無鹹濕露骨對話。不過法院審理期間,法官指出陳女的網路對話確實慣用「嬿嬿」「AKI」等暱稱,施妻事前與陳女素不相識,無從捏造,而施男用暱稱「JAMES SHIH」和陳女的露骨對話,且從2人的鹹濕對話紀錄來看,其地點正是施男和陳女開房地點,施妻也提供2人貼臉親吻等親密照片,且施男也承認妻子提出的性愛影片,為自己自拍與陳女交歡過程,可見證據充分。
由於施男坦承把自己跟越南妹上床照片存在雲端,以為天衣無縫,卻被妻子發現,對此,法官認定施男早知妻子有雲端權限閱覽、存取他的雲端空間資料,代表施妻沒用非法手段入侵電腦,縱使為侵犯隱私,仍符合蒐證手段的必要性,而施男被妻子質問,承認與陳女沒戴套、有買事後藥給陳女避孕,其2人不當交往已侵害施妻的配偶權,審酌施妻與陳女年收入各有100多萬元,施男反而失業1年,最終判施男跟陳女連帶賠償施妻共35萬元,施妻已盡力查證,獲判免賠,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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