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2023.04.11 12:30 臺北時間

副駕亂丟垃圾檢舉竟罰不到 理由曝光網批鬼島法律:環保署故意不修法

網友檢舉前方車輛亂丟垃圾,卻因是副駕所為無法開罰,引起網友討論。(翻攝自爆料公社)
網友檢舉前方車輛亂丟垃圾,卻因是副駕所為無法開罰,引起網友討論。(翻攝自爆料公社)
隨著行車紀錄器普及,道路違規檢舉越來越頻繁。一名駕駛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本月7日在高雄拍到前方車輛亂丟垃圾,擷取畫面檢舉卻無法受理,超離譜的理由令原PO傻眼,直呼以後開車亂丟垃圾改從副駕扔就不怕被罰了。
原PO在「爆料公社」分享檢舉清單,本月7日上午行經高雄大寮區和發路往台188縣道路口時,因前方行車從副駕亂丟垃圾,他事後便擷取行車紀錄器畫面舉發,沒想到高雄環保局回函「不受理」,原因為「實際行為人為(副駕駛座乘客),於常理上難以勁予認定為車輛駕駛人,故無法勁以車輛所有人為舉發對象,又無其他實際行為人身分資料,故無法舉發。」也就是違規亂丟垃圾的人難以認定為駕駛人,加上副駕身分難以認定,因此無法舉發。
網友檢舉前方車輛亂丟垃圾,卻因是副駕所為無法開罰,引起網友討論。(翻攝自爆料公社)
面對如此荒謬的結果,原PO發文狠酸「各位記住啦!以後亂丟垃圾記得要從副駕丟,從副駕丟就不會被檢舉,又教各位一招了,以後晚上再也不用趕垃圾車🤣🤣🤣」,網友們也直呼太扯,紛紛留言「酒駕都能連坐罰了 為什麼亂丟垃圾不行」「生活智慧王耶,以後家用垃圾全部從副駕倒」「這法律漏洞被新聞報很多年了,環保署故意不推動修法…」「奇葩政府、鬼島法律」。
根據《TVBS新聞網》《聯合新聞網》報導,案件受理依環保署函示,《廢棄物清理法》裁處對象為實際汙染行為人,乘客亂丟垃圾難以認定與駕駛為同一人,所以判定不舉發;但環保局強調,類似狀況已建議環保署比照《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調整,以車主為舉發對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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