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4.02.06 08:33 臺北時間

受不了髒尪!妻訴離法院判准還加獲賠51萬 親友列舉「胎哥」行徑

土耳其一名人夫因不愛洗澡,身上有異味,老婆無法忍受提出離婚。(示意圖,pexels)
土耳其一名人夫因不愛洗澡,身上有異味,老婆無法忍受提出離婚。(示意圖,pexels)
生活習慣差異有時也能成為讓夫妻分道揚鑣的導火線,土耳其一名人妻因無法忍受丈夫的骯髒習慣而提出離婚,指控丈夫不愛洗澡、刷牙,生活習慣讓她無法忍受。法院判定丈夫有過失,不僅同意離婚,還要求支付50萬里拉(約51萬新台幣)的賠償金。
綜合外媒報導,土耳其安卡拉發生一起離婚訴訟案,竟是因為老公不注重個人衛生,不僅不洗澡,連續5天都穿著同一套衣服,且每週只刷牙1至2次,人妻不堪老公渾身散發異味,衛生習慣太噁心,提出離婚訴訟。
夫妻的共同朋友與丈夫的工作同事都出庭作證,一致表示男子在工作時散發出濃厚的汗臭味,且長時間穿著同一套衣服。法院一審認定丈夫有明顯的過失,但同時指出女方也有部分過錯。
對此,女方的律師塞內姆(SenemYılmazel)強調,雖然夫妻雙方有共同生活的責任,但如果因為行為使生活難以忍受,另一方有權提起訴訟。他提醒人們在人際關係中應謹慎行事,特別是要注意個人行為和衛生習慣。
塞內姆進一步解釋,女方要求的賠償涉及物質和精神層面。最終,法院判定丈夫需支付50萬里拉的賠償金。通常在土耳其在民法中,離婚的原因可以分為特殊和一般兩種。一般原因通常指導致共同生活難以忍受的情況,而這起案件正是出於一般原因。離婚的主因是由於伴侶未重視個人衛生。
更新時間|2024.02.06 08:3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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