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一名印尼籍男子阿迪(化名)在當地某個涼亭偶遇國中少女琪琪,兩人當場發生合意性交,後來阿迪將琪琪帶回宿舍,被同事小昆看見,三人又直接在房間裡激戰,事後,因兩人涉嫌多次對未滿14歲少女發生性行為,福建連江地院審理後,判處阿迪4年6月徒刑、小昆3年2月徒刑,2人均須在刑期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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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指出,2023年跨年夜晚間,少女琪琪獨自一人在連江縣南竿鄉某處涼亭巧遇阿迪。阿迪見琪琪落單,主動上前攀談,隨後邀請對方發生性行為,雙方合意下完成1次性行為。約2個月後,阿迪再度將琪琪帶往移工宿舍,先請室友小昆暫時離開房間,隨後在宿舍內與琪琪發生性行為。
雙方結束後,阿迪先行離開房間,留下衣著不整的琪琪獨自在內。隨後,小昆進入房間,看見琪琪後,再度提出發生性行為的要求,不久後,阿迪返回房內,要求琪琪幫他服務,三人直接再次開戰,2人分別與琪琪又合意性交一次。
法院審理時,阿迪對相關犯行坦承不諱,小昆卻辯稱:「她看起來很高、胸部大,才以為琪琪當時有滿16歲」,但法官綜合少女外貌、穿著,看起來就未滿14歲,以及小昆也坦言曾見琪琪穿著制服,認定其主觀上可預見被害人可能未滿14歲,仍與其發生性行為。
檢方原先主張屬於強制性交,法院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琪琪當時遭到強迫性交,因此改以「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論處。合議庭指出,被害少女年紀還小,性自主與判斷能力尚未成熟,阿迪與小昆未能節制私慾,已嚴重侵害其身心與人格發展。
法院考量2人均無前科,審理期間也表達悔意,並一併衡量其家庭與經濟狀況後,作出量刑判決。不過法院也認定,2人的犯行已對社會安全造成重大影響,且未來仍有再犯疑慮。福建連江地院因此依《刑法》判處阿迪有期徒刑4年6月、小昆3年2月,並裁定2人須於刑期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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