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有一名女駕駛開著有身障停車證的車,載著阿嬤與孩子要去購物,停進去一個私立停車場身障車位,卻遭到管理員阻止,管理員說阿嬤還能走路,身障是給輪椅族停的,讓他氣到當場與管理員爆發衝突,控訴車子被拍打,還被罵垃圾,事後提告性騷與公然侮辱,屏東縣府表示,有身障停車證就能停,不限輪椅族,會請業者再教育。
女駕駛沈小姐vs.停車場管理員:「他對我車子做什麼事情,他怎麼發生,(我沒有做什麼事情),沒有做什麼事情,你剛有沒有拍它,有沒有拍它,(你不要這麼大聲好嗎),大聲什麼東西啊,(你說什麼),我比你大聲啊。」
不滿車子被拍打,女駕駛與停車場管理員爆發衝突,管理員越靠越近,女駕駛備感威脅,衝突更加激烈。
女駕駛沈小姐vs.停車場管理員:「你對我動手,你動我,好我拍到了你動我,你動我,ㄟ你看你對我動手,不要不要,你不要動我,來來警察來了。」
這是在屏東市的一家私立停車場,衝突爆發點就是這個身障車位。
女駕駛沈小姐:「我們停的是專用停車位,殘障的,車上有小朋友,加上一個身心障礙的老人,停這個車格的時候,我們有放置這個,他竟然不讓我們停,拍我們的車子,對我罵垃圾。」
雙方吵到報警處理,最後車子改停其他地方,女駕駛開的車,車主是媽媽平常會載領有身障手冊的阿嬤去洗腎,因此這台車當時就申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只要符合規定就能停身障車位,不限定輪椅族。
女駕駛沈小姐:「你劃了這個停車格,你就是要讓符合規定的人停,把身障分成三六九等,人家試圖跟你講理的時候,你惱羞成怒。」
停車場管理員:「他可以走路啊,要使用的人推那個輪椅喔,比較好啊。」
回到這處停車場,管理員仍堅持殘障停車格,還是要讓輪椅族停,主管機關只好出手。
屏東縣府交旅處副處長張瑞裕:「車輛具有身障停車證,即可停放身障專用停車格,並不需要坐輪椅才能停放,有關管理人員,法令認知不足部分,縣府將請業者加強教育宣導。」
這起停車糾紛爭吵過程激烈,女駕駛不滿管理員貼近胸口,將提告性騷與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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