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遭控在國民黨「三中」及舊中央黨部交易案中涉嫌賤賣黨產,台灣高等法院31日宣判,馬英九等人均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唯有蔡正元仍是全案唯一有罪被告,他被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另依《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一審判決指出,國民黨旗下的中央投資公司出售中影公司股權,並由阿波羅投資公司擔任股權交易平台,時任阿波羅投資公司負責人蔡正元被指控利用中影股權交易機會侵吞公司資產,並將錢用來支付房貸、裝潢、廣告等費用,不法所得高達2億餘元。
此外,蔡正元還被指控,2007年委託記帳業者製作阿波羅公司財務報表時,沒有確實向記帳業者告知信託契約事項,造成記帳業者未登載會計科目,以至於阿波羅公司當年財務報表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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