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6日)三讀通過外送員專法《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明定外送員時薪報酬每單外送期間換算時薪後,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時薪1.25倍,且不得低於新台幣45元,同時報酬申訴機制、職災保險等權益項目也一併入法;對於外送員關注的「疊單」爭議,也規定「一單一計」,一筆訂單就是一個取件點到一個送達點。
立法院會今天通過「外送員專法」,並定名《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共28條條文。若外送平台與外送員間具有僱傭關係,除專法中的外送服務契約收執、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職業災害通報等規定應依照「外送員專法」外,其餘權益保障事項依照《勞動基準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
該法第5條規定,外送平台業者給付外送員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時薪的1.25倍,且不得低於新台幣45元,每年也將隨最低工資時薪調升比率公告調整。此外,業者給付外送員報酬,每月至少定期發給2次,須載明報酬總額、每筆訂單報酬的計算方式及金額、依法令或雙方約定得扣除的項目及其金額、實際發給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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