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7.03.24 17:27 臺北時間

來不及判定低收! 17天新生兒夭折喪葬不補助

劉家人無奈指出,還來不及替小孩申請低收資格,就先辦後事。
劉家人無奈指出,還來不及替小孩申請低收資格,就先辦後事。
來不及判定低收!台北市北投區一戶劉姓低收入戶,日前喜獲麟兒但未料小孩才出生17天就猝死不幸過世,劉家向社會局申請補助時才發現,家中有新成員要重新審查低收資格,但嬰兒出生未足月就夭折,隨之而來的10多萬喪葬費壓得劉家喘不過氣,法令的限制讓劉家經濟陷入一片愁雲慘霧中。
低收入的劉家,家中堆滿雜物,沒有多餘空間。
雜亂的客廳與狹小的臥房,是劉先生一家5口的棲身之處,劉太太本月2號才生下老三,但未料男嬰在世僅17天就夭折,「叫他(嬰兒)起床,小朋友就是沒有反應了,就趕快送醫,那個醫生說沒救了。」劉太太傷心地說。
由於男嬰走得突然,劉家還來不及替男嬰申請低收入戶身份小孩就已過世,台北市社會局表示礙於法令無法替已過世的男嬰申請低收,導致劉家必須負擔10多萬的喪葬費用,這對經濟吃緊的他們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劉家求助議員,向殯葬處申請以低收入戶的資格為劉家辦理,殯葬業者也無償提供塔位,昨日才辦完小孩的喪事。
從事清潔工作的劉先生一個月收入不到3萬元,但卻要養5口人,大兒子雖然已經27歲但收入不穩定主要以打零工維生,劉家最小的3兒子也才3歲,一家子擠在約10坪大的租屋處內,屋內堆滿雜物,由於空間不大,連客廳都省略直接擺上一張單人床墊當成孩子的臥榻。
台北市社會局救助科長表示,低收入戶的資格從申請、審核到真正通過約需要一個月的時間,但劉家在小孩過世後才申請,不符資格。社會局指出劉家在第一時間並未告知小孩已經過世,社會局才沒有第一時間轉介其他資源幫助劉家,認為雙方溝通有誤解,但也強調日後若遇相同個案,社會局可提供社會救助金協助處理喪葬費。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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