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7.10.02 19:21 臺北時間

流動廁所縱火查2年 一坨大便出賣他

2年前的排泄物殘留DNA,成了今天的破案關鍵。(警方提供)
2年前的排泄物殘留DNA,成了今天的破案關鍵。(警方提供)
2015年跨年夜前夕,台北市府前廣場兩座仍封閉中的流動廁所無故起火,經火場鑑識後是人為縱火,雖無人傷亡但造成廠商損失約10萬餘元,警方追查許久,終以現場採集的排泄物、菸蒂等殘留證物,比對因涉案所建立DNA資料庫,確認為有多次縱火前科的雲林縣21歲林姓男子所為。
警方指出,2015年跨年夜前夕,林姓男子自雲林北上參加台北市政府廣場前的跨年活動,林男先破壞尚未開放的流動廁所如廁,接著將衛生紙包著未燃燒完的菸蒂擲入馬桶,造成2間流動廁所起火燃燒,現場火勢雖遭到控制,無人傷亡,但這起人為縱火案仍讓警方高度重視。
遭到燒毀的流動廁所內部。(警方提供)
2016年台北車站男廁也遭人縱火,林嫌當場遭中正一分局逮捕,警方透過他當年留下的排泄物以及菸蒂上的DNA殘留物資料比對,確認跨年夜縱火案也是林嫌所為。
至於晨瑋環保工程有限公司被燒毀的流動廁所,損失約新臺幣10萬元,該公司也向林嫌提出告訴,並再次借提已羈押在看守所中的林嫌到案訊問。
林嫌起初並未全盤托出,僅表示當天確實有到現場,矢口否認縱火,直至警方出示相關證據後,林嫌才無從狡辯,坦承流動廁所是自己2年前燒毀的。最終全案依刑法第175條第1項公共危險罪嫌,將林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員警除迅速到場協助撲滅火勢並勘察採證,並將所採得之證物送請刑事局鑑驗。(警方提供)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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