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03.23 08:40 臺北時間

女兒愛上男網友吵著要結婚 爸爸「為她好」氣炸動粗

基隆地方法院認為蔡父傷害女兒身體,判處他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本刊資料照)
基隆地方法院認為蔡父傷害女兒身體,判處他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本刊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蔡姓父親意外得知女兒已經和網友發生性關係,而且是在認識短短不到一個月的狀態下,還打算要立刻嫁給對方,一時激憤下動手打了女兒。女兒在向男網友哭訴後,決定控告自己的父親家暴,導致父親被函送法辦,最終基隆地院判處蔡父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去年3月18日深夜,蔡女回到花蓮後立刻跑到醫院驗傷,醫院開出額挫擦傷、左肩挫瘀傷、前胸挫傷等多處傷勢的診斷證明,蔡女當場拿著證明到派出所對父親提告,案件轉由發生地的新北市瑞芳警察局偵辦。
檢察官偵訊後,認定蔡姓父親涉犯家暴傷害罪,依法將他起訴。法院審理時,蔡父向法官坦承所有行為,但強調自己只是「為她好」而一時衝動,並非反對女兒的自主權,自己只是認為婚姻不是兒戲,應該要多加考慮。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蔡父因細故就以暴力方式侵害女兒身體,未思循理性方式處理不同意見,導致女兒有多處擦、挫、瘀傷,且犯後未與她達成和解,但考量他犯後態度、蔡女受傷程度、動機、手段及目的後,判處蔡父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