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林豐德犯下多起重大刑案,警方蒐證完備後,1997年攻堅圍捕,擁槍自重的林憑藉強大火力,在屏東萬大橋下的工寮與警方駁火,互開近百槍,林雖負隅頑抗,仍被優勢警力逮捕歸案,最後遭判20年徒刑定讞,入獄服刑15年後,2012年假釋出獄。
不過,重獲自由的林沒有改過自新,反而靠10大槍擊要犯的名號,在屏東吸收不少小弟,還開起賭場,甚至販賣毒品,繼續魚肉鄉里。
林豐德犯下這起4死2傷的重大車禍,事後還逃逸,震撼純樸的東港小鎮,各家媒體競相大幅報導,警方絲毫不敢馬虎,投入警力積極偵辦,但因缺少路口監視器等關鍵證據,案情一度陷入膠著。
直到當天晚間,一名從事養殖業的50歲陳姓男子主動向警方投案,供稱案發前與林姓、吳姓友人吃薑母鴨,車主林姓友人因有醉意,請他代駕,不料闖下大禍,他因為沒有駕照,才會逃離現場。警方雖然對陳男的說法存疑,但還是先將他移送法辦,並繼續追查相關疑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