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定古蹟「龍井林宅」周邊土地的地主包振力,拿著2張台中市政府文化局的公告氣得大罵:「古蹟範圍第一次公告是1千6百多坪,高等行政法院撤銷原公告後,文化局第2次審查,不但學者、專家都是同一批人,連公告範圍也一模一樣,一坪都沒有少,行政單位對於判決定讞的案件,竟然完全不理會,藐視司法至此,人民又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這塊1千6百多坪的土地,原本是建地,旁邊是公園預定地,頗具開發價值,但土地持分相當複雜,由38名地主共同持有,包振力與鄭姓友人購得整筆土地的15分之1,包擁有80多坪,鄭擁有近30坪,市價超過千萬元,若能順利開發,獲利將會更高,不過卻因為被劃入市定古蹟範圍,價值一落千丈。
本刊記者在包振力的帶領下來到龍井林宅,這個占地約2百坪的古蹟,外觀幾乎已成斷垣殘壁,除了大門之外,其他木材建物已經坍塌。
包振力指出,1998年台中縣市合併之前,曾經有地方人士發動「搶救林家古宅」的陳情活動,至於林家子孫對於是否捐獻古蹟,分成2派,不過,當時台中縣政府認為,這座古宅沒有保存價值,拒絕列入古蹟。
原以為殘破不堪的龍井林宅不會變成古蹟,包振力與鄭姓友人才大膽投資,不料事與願違,2014年台中縣市合併,文化局僅花了一個下午勘查,便火速將龍井林宅列為市定古蹟,範圍涵蓋包、鄭的建地,雖然法令允許土地買賣,但禁止興建地上物,等於是廢地!
包振力指著自家土地說:「我的地就在路邊,現在是停車場,這塊地緊鄰台中市議會前議長林士昌的兒子、現任台中市議員林孟令服務處及他們家的豪宅,他們的土地剛好擦過,沒被劃入古蹟範圍,不像我們小老百姓這麼倒楣,他們到底有沒有特權?市府應該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