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11.03 15:10 臺北時間

男婚禮前4天喊卡「想挽回前女友」 簽219萬欠條當分手費:不娶新娘了

中國一名男子在婚禮前4天突然悔婚,並承諾要給準新娘219萬的分手費。(示意圖,PhotoAC)
中國一名男子在婚禮前4天突然悔婚,並承諾要給準新娘219萬的分手費。(示意圖,PhotoAC)
中國上海一名王姓準新郎將和另一半步入禮堂,且婚紗照和宴客場地已經一切就緒,不料王男卻在婚禮前4天,表示「心裡還有個人放不下」,和黃姓準新娘提出分手,還承諾對方會支付5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19萬元)當分手費,但王男卻說話不算話,黃女氣得告上法院。
綜合中媒報導,2016年1月王男和黃女經由朋友的牽線,進而成為男女朋友,相戀2年多後,決定共度餘生,並將婚禮定在2018年10月5日。隨後2人馬不停蹄準備婚宴事宜,拍婚紗照、找場地和賓客名單等大小事,一切就緒後,黃女也非常期待當天的到來,不料婚禮前4天,王男卻坦承自己還放不下前女友,想去挽回對方,堅持終止婚禮。
同年10月1日晚間,王男在叔叔的陪同下,前往黃女家商量解決事宜,隔日王男更主動寫下契約表示,「今欠黃XX分手費(青春損失、精神損失、婚禮採辦費等)共計50萬元整,於2018年12月31日內付清」,並請叔叔、伯父等人當見證人在契約上簽字見證,婚禮也終於如王男的願取消了。
但事情落幕後,王男並沒履行契約支付分手費,黃女便告上法院。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認為,「分手費」並不屬於民事法律所規範的範圍,但王男在婚宴前4天提出取消婚禮,必然讓黃女有財產上的損失,且王男的悔婚行為也造成黃女心理一定程度的陰影,因此判決王男該賠償黃女8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5萬元)的損失。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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