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昨日在臉書透露關於家事法律,許多人可能不知道的事,其中包括如果跟配偶離婚、那和原配偶的家屬就沒有親屬關係,但若是沒有離婚但配偶過世,則「配偶的爸媽,一輩子都是你的公婆岳父母」,且「一輩子!無法解除姻親關係!再婚也一樣,會有兩對公婆岳父母」;此外,原則上對於公婆或岳父母並無扶養義務,但「同住在一起就有」,因此呂秋遠也呼籲:「請不要同住!」
呂秋遠也分享,像是爸媽若是沒有存款或資產,就算好手好腳可以去工作,還是可以要求孩子給錢,而夫妻離婚時就算協議有一方不付扶養費,另一方還是可以以小孩的名義提告要求支付。另外若爸媽過世,沒有經兄弟姊妹同意就把父母的錢領出來,可能有偽造文書的問題,更可能構成侵占,就算父母生前把存款簿交給自己保管也是一樣。
呂秋遠也透露「生前拋棄繼承無效」,也就是說,如果有爸媽「偏心」想把財產留給其中一個小孩如兒子,而要求其他孩子簽下「拋棄繼承書」,孩子可以儘管簽,並且「壓下日期」,因為只要是在爸媽生前簽署就無效,「爸媽死後,保證可以給兄弟一個surprise(驚喜)」。
不過呂秋遠也指出,如果自己有欠債,那最好還是選擇拋棄繼承,否則債主有權利來分配你繼承的財產;而爸媽給的嫁妝、禮物、創業資金等,過世後通通「要還」、會被列為遺產,除非證據顯示爸媽同意「免除歸還」。至於若要寫遺囑,只要全文親手寫並且記明時間、簽名即可,呂秋遠也呼籲「寫遺囑並沒有不吉利,跟買保險一樣,都是一種對於身旁人的保障」。
取自呂秋遠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