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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9 11:05 臺北時間

法院認證永慶實質影響好房網 裁定禁止散布17則信義房屋負面報導

房仲龍頭信義房屋避免商譽持受損,向台北地院提出定暫時狀態處分,北院也做出裁定。圖為台北地院。(本刊資料照)
房仲龍頭信義房屋避免商譽持受損,向台北地院提出定暫時狀態處分,北院也做出裁定。圖為台北地院。(本刊資料照)
國內最大的房仲龍頭信義房屋,控訴競爭對手永慶房屋長年透過旗下公司「好房網」抹黑攻擊,憤而委任律師準備告上法院,日前信義房屋擔心訴訟需經歷多年審理才能確定,為避免商譽持續受損,因此向法院提出定暫時狀態處分。台北地院裁定出爐,認定永慶房屋對好房網有實質影響力,且好房網有多篇報導確實以為永慶房屋打擊競爭對手信義房屋為目的,已對信義房屋造成商譽受損等之難以恢復侵害,因此裁定禁止好房網再以自己或利用他人於網頁嵌入超連結或其他公眾周知等方式散佈多篇關於信義房屋的負面報導。
信義房屋聲請指出,好房網公司代表人林淑貞為永慶房屋代表人孫慶餘的配偶,兩間公司實為關係企業,但好房網在報導中,從未揭露與永慶房屋間的利害關係,偽裝為捍衛消費者權益,僅報導真相的中立媒體,但實則為永慶房屋以不公平競爭的負面行銷手法打擊競爭對手的傳聲筒,計畫性散布信義房屋為「詐騙消費者的黑心房仲」等不實與錯誤訊息,嚴重侵害信義房屋名譽權。
另外,信義房屋提出數據統計,好房網從2015年至2021年間針對信義房屋及永慶房屋褒貶的報導篇數及比例相當懸殊,且從未報導任何永慶房屋的負面消息,又好房網自2021年度至今所刊登房仲品牌有關新聞報導,近9成係針對永慶房產集團的正面報導,其餘約1成為信義房屋的負面報導,明顯可看出好房網與自我標榜的中立媒體形象矛盾,以中立新聞報導之名進行在消費者心中形塑「信義房屋為黑心仲介」的污名化行動,這樣的作為是長期有計劃、有系統的結構性抹黑同業的行為,對產業已經造成嚴重的傷害,且明顯違反公平交易的原則,值得法官正視。
台北地院裁定,禁止好房網散布17則信義房屋負面報導。
信義房屋請求法院在判決確定之前,先同意他們以現金做為擔保,對好房網進行定暫時狀態處分,禁止永慶房屋和好房網購買關於「信義房屋」的關鍵字廣告、禁止好房網公司以在網頁嵌入超連結等方式,散布不利信義房屋等文章及影片的網頁連結,另要求好房網刊登或發布關於信義房屋的文章、影片、音頻及其他形式內容時,應於內容開始處附加「好房公司/好房網的董事長暨股東林淑貞與永慶房屋的董事長暨股東孫慶餘乃夫妻關係」的利害關係揭露說明。
台北地院裁定指出,認定永慶房屋對好房網確實具有實質影響力,且好房網文章及影片,確實有造成閱聽眾或者只是觸及標題而未細看內容的人,產生信義房屋是「黑心」「詐騙」「賣也騙、買也騙」等企業負面觀感的高度可能性,已造成信義房屋商譽及營業利益受損等難以回復侵害,且可能有害於維護公平競爭市場正當秩序的公益。
另外,法官根據信義房屋整理好房網於2021年整年度及2022年1月1日至6月29日所刊登各家房仲品牌的新聞報導列表,此期間好房網針對信義房屋的負面報導共達32則、僅1則正面報導,因此認定好房網所刊登文章及影片,確實有為永慶房屋打擊競爭對手信義房屋為主要目的,且已逾越一般社會通念能合理容忍之嫌。
台北地院因此裁定,信義房屋可以以165萬元作為擔保,禁止好房網自己或利用他人以於網頁嵌入超連結或其他公眾周知之方式,散佈多篇文章及影片的網頁連結。

好房網聲明

1.本公司為獨立經營之媒體業,相關報導皆已盡查證與平衡之義務,不容他人刻意造謠抹黑,刻意模糊焦點。

2.針對消費者提供受害之報導,好房網係依循新聞倫理之分際,為消費者提供之訊息加以求證報導,秉持媒體為民監督並揭露受害之事實,好房網為民喉舌,卻被迫拋棄第四權,無異如同寒蟬效應,扼殺消費者知情權利。

3.為實現居住正義與維護消費者知情權,本公司將提出抗告,持續捍衛消費者知的權利。

永慶房屋聲明

針對信義房屋向法院請求禁止永慶房屋購買關鍵字廣告部份,永慶房屋表示,購買關鍵字廣告為合理之商業行為亦符合公平交易法之規範,且亦非法院所禁止。

永慶強調,消費者權益屬公益範疇,也是房仲業應有的核心價值。永慶將持續秉持此核心價值,促進產業向上提升。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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