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8 13:19 臺北時間

性平修法送立院!「權勢性騷」事發10年得申訴 陳建仁:盡力接住每個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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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陳建仁今赴立法院報告「性平三法」修法重點,將提高裁罰與提供多元申訴管道。(翻攝自國會頻道)
陳建仁今赴立法院報告「性平三法」修法重點,將提高裁罰與提供多元申訴管道。(翻攝自國會頻道)
近來台灣吹起Me Too風潮,各界均有受害者挺身而出控訴遭到性騷的經歷,而日前行政院也推動「性平三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修法,今(18日)行政院長陳建仁赴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包括增訂「權勢性騷」相關法規,如事發10年得申訴之特別時效等,陳建仁也表示,希望能盡力接住每個被害人。
陳建仁今赴立法院報告「性平三法」修法內容,報告中陳建仁提到,這段時間以來不斷有性騷被害人揭露受暴經驗,令人感到沉痛與不捨,政府責無旁貸應有所回應,也籌組小組研修修法。
針對修法重點,陳建仁表示,調查顯示職場性騷被害人8成選擇不申訴,原因不外乎是擔心二次傷害,害怕加害人權勢地位以及不知該如何求助,如今的「性平三法」有3大缺失,一是法規不明確、處罰力道不足;二是申訴未盡多元,對被害人保護不足;三則是調查成員專業不足、女性比例偏低受質疑。
對此,陳建仁表示修法重點第一是強化有效打擊加害人的裁罰處置,加重罰則,增訂權勢性騷擾類型,雇主若為行為人納入裁處,並採層級式加重民事懲罰性賠償、最高5倍,亦提高行政罰鍰與刑事責任。
此外明確規範性騷擾管轄權,包括同事間上下班持續性騷行為,或分屬不同事業單位均適用《性工法》;同時擴大適用範圍,納入軍警學校及少年矯正學校,並且下修10人以上公司就應該訂定性騷擾申訴管道。
另外,增加外部申訴管道,若性騷擾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以及申訴人不服雇主調查結果時,可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此外若雇主接獲申訴及調查結果均須通報主管機關,強化外部監督避免包庇吃案。
第二大重點,完備被害人權益保障及服務,除了保護扶助入法,增加被害人法律保護扶助措施並編列預算,亦設立申訴專線、提供心理輔導、法律諮詢等,同時修法也完善保密規定,政府或媒體均不得揭露被害人身分,並提高違反處罰。
修法也採多元申訴,增訂未成年人成年後3年,具權勢關係於離職後1年、事發後10年得申訴的特別時效,若雇主本人為被申訴人,則申訴人得於調查期間向雇主申請留職停薪,經調查認定雇主性騷確定,則雇主並應補足被害人留職停薪期間的薪資,周延保障被害人申訴權利。修法後也將簡化申訴程序,減少被害人二次傷害。
修法重點第三大目標,建立專業可信賴的防治制度,包括明定調查機關所含外部成員與女性的比例,並引進民間團體協助調查申訴案件。若被申訴人為公私部門最高負責人及各級主管,得於調查期間停職或調整職務,避免調查受到權勢干涉。
陳建仁也強調,為確保有效落實修法,也已請各主管機關及相關部會在法定日期前向企業、學校、政府機關宣導,訓練相關人員了解新制法規,最後陳建仁也表示,政院在完善性平議題的法制上做了很多努力,希望能盡力接住每一位被害人,也懇請立法院支持,讓政府性騷擾防治機制更為有效、周延、完善。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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