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小玉」朱玉宸以Deepfake深偽技術,將119名被害人的臉與猥褻影片合成,並以此牟利,不法所得高達1,338萬餘元,被依照違反《個資法》等罪起訴。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定讞,維持二審5年刑度,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小玉將發監執行。
小玉一審被判處5年6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等於繳198萬元就不用被關,不過二審改重判5年徒刑,以及1年8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今(9日)駁回上訴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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