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鐵證,乩童依舊打死不認。更瞎的是,法官攤開卷證,發現檢方偵訊時曾問乩童:「為何這件T恤上會有你的精子細胞?」乩童竟稱:「是她男朋友的,不是我穿的衣服,怎麼會有這個事情?」後來才又遞狀向檢方陳報,小美男友衣服會有他的DNA,是因他在作法時,汗水或唾液噴濺到衣物所致。
由於衣服上的體液被鑑定出是精液,乩童卻猛扯是汗水或唾液,連法官都看不下去,當庭質問乩童:「為何被害人男友的衣物會有你的精液?」他才又急著辯解說:「我拿那件衣服『祭改』,汗水與口水會噴到上面,我沒有在那件衣服前脫光衣服,至於為何會有精液,我覺得不可能,也不知道。」
乩童為了脫罪,說詞一再改變,後來又具狀提到,他作法時,小美曾突然緊抓住他的生殖器,害他一時緊張而尿失禁及脫精,後來小美以要洗澡為由,要求他離開房間,他推測是小美假借洗澡,故意將他支開,趁機將他的精子抹在T恤上意圖陷害他,不過,法官認為乩童的證詞反反覆覆,根本不予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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