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2.07.02 05:58 臺北時間

【全文】乾弟買凶狠殺懷孕女老師 沾血衣物揭一屍兩命真相

張志偉(右)不顧唐姓女老師(左)懷有身孕,殘忍在高雄左營孔廟內將她殺害。
張志偉(右)不顧唐姓女老師(左)懷有身孕,殘忍在高雄左營孔廟內將她殺害。
17年前,高雄左營孔廟發生一屍兩命凶殺案!1名懷有身孕的女老師花了2百萬元,委託在徵信社上班的乾弟調查她的同居人是否劈腿,結果發現對方收錢不辦事,要求退款,沒想到乾弟竟找下屬約她到孔廟,並在公共空間將她割喉殺害。警方根據通聯紀錄鎖定凶手,並在其女友家中發現沾血衣物,這才突破心防,凶手坦承,上司承諾支付1百萬元請他殺人,全案宣告偵破。
2005年4月25日晚間,懷有五個月身孕的唐姓國小代課女老師接到一通電話後,找了一名女性友人陪同,並帶著二個就讀國小的兒子,開車前往高雄左營孔廟,準備向朋友拿錢。抵達後,她將白色休旅車停在孔廟前,接著獨自步行至大門口,和一名男子碰面,最後進入孔廟內。
沒想到,一小時後她卻全身是血,從孔廟飛奔而出,死命跑回停車處,她打開車門,坐上駕駛座,但馬上滾了下來,倒臥地上。
警方獲報後趕赴孔廟拉起封鎖線,並在現場進行蒐證。(東森新聞提供)

駭人割喉案 血衣鐵證

女性友人見狀上前查看,發現唐女的喉嚨遭利刃劃過,氣管幾乎被切斷,嚇得趕緊打119求救。雖然緊急送醫,最後還是因失血過多,回天乏術,肚裡的胎兒也沒能救回,一屍兩命。
唐女遇襲後全身是血、生命垂危,被救護車送醫急救。(翻攝畫面)
案發後,唐女送醫急救,目擊命案的友人及2名幼子也被帶往醫院等候。(東森新聞提供)
案發後,警方介入調查,唐女就讀國小四年級的兒子告訴警方,媽媽當時是要向一名綽號「小黑」的男子張志偉拿錢,警方調閱唐的通聯紀錄,證實她生前最後一通電話就是打給張,研判張涉嫌重大。同一時間,警方也通知唐的廖姓同居人到案說明,初步調查發現,廖男交往雖複雜,但對於案情一問三不知,應該與此事無關。
張志偉(左)到案後,被警方帶回案發現場尋找凶刀。(東森新聞提供)
另一方面,警方也從唐女的手機查出,她曾密集聯繫在徵信社上班的乾弟弟林明佑,並委託林調查廖男是否劈腿。不過,林到案後供稱,他只知道唐要找同在徵信社上班的張志偉,還說在電視新聞上,看到張出現在凶案現場。
為釐清案情,警方立即約談張志偉,張到案後極力撇清與命案的關係,但警方在他的女友家中,發現換下的血衣,張見無法脫身,才坦承涉案,但謊稱只是幫林明佑接應殺手。
17年前,高雄左營孔廟發生一屍兩命凶殺案,警方在周邊圍起封鎖線蒐證。(東森新聞提供)
張志偉告訴警方,林因無法還唐200萬元,所以才策劃這起命案,並請綽號「阿文」的男子在孔廟廣場殺唐,然後再由他接應阿文逃逸。張強調,案發前他將車停在現場,要開走時卻被警方的封鎖線圍住,當時留下資料後將車開走,接著載阿文逃離現場,衣服上的血跡,是接應阿文時不慎沾上的。不過,警方找到阿文,他否認涉案,林明佑也否認教唆殺人,三人都說自己是冤枉的。

因債起殺機 百萬買凶

為了確認真凶的身分,警方調閱通聯資料,結果發現案發前後,僅張志偉密集與林明佑通話,且唐女被刺後,張還用女友的手機打給林,張見無法狡賴,才坦承受林指示犯案。 
張志偉供稱,案發前一年,唐女委託在徵信社擔任經理的林明佑調查同居人有無劈腿,二人熟識後以乾姊弟相稱,林偶爾也會帶張到唐的住處聊天,她的兒子因此認識林、張二人。為了調查同居人,唐陸續付了200萬元給林,案發前一個月,她發現林收錢不辦事,便要求還款,但林欠銀行30萬元,也欠徵信社不少錢,受不了多方逼債,才決定殺了最大的債主。
主謀林明佑(圖)不滿遭乾姊唐女追討2百萬元,竟買凶殺害對方。(東森新聞提供)
張志偉坦言,林明佑是他的主管,案發前3天,林把他叫到公司廁所,交給他一把水果刀和1萬5000元,並以強迫的口吻,叫他在4月25日晚間八點到孔廟大門旁跟唐見面,還交代一定要殺死唐,讓她不要再來搗亂,並承諾事成後會給他100萬元。
案發前一小時,張志偉抵達孔廟,他將水果刀藏在大門左邊的草叢中,唐女抵達後,發現張只是要還她身分證,並沒有要給錢,所以很不高興地打給林明佑,張則趁機將預藏的水果刀取出,接著狠砍唐的頸部。
遭到突襲的唐女往大門方向跑,張志偉見狀則往反方向逃,一個小時後,他再步行回到案發現場取車,沒想到車卻被警方圍在封鎖線內,警方當時不知道他涉案,要求他出示身分證件、登記之後,便讓他將車駛離現場。

堅稱未涉案 逼迫翻供

張志偉說,他在徵信社的工作內容是負責跟蹤,公司不允許他與客戶私下聯繫,唐女委託的案件,是林明佑派他跟蹤,但林沒有很積極,唐因此對林很不滿,一直催促林還錢,為了安撫唐,林還把自己的紅色跑車過戶給唐。對於張的供詞,林皆全盤否認,並強調與他無關。
張志偉行凶後返回現場、留下資料,順利將停在封鎖線內的車輛開走。
為了釐清真相,警方清查唐女的手機通聯紀錄,發現唐四月初就一再傳簡訊要求林明佑還款,且案發前一小時內,唐連打六通電話給林,加上張志偉的指控十分詳細,檢方最後認定林教唆殺人,將張、林二人依殺人罪嫌起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殺人罪判處張、林無期徒刑。
對於一審的結果,林明佑不服,上訴二審,並趁開庭時私下恐嚇張志偉,要他一個人扛下所有罪責,否則會找人對付他的女友和家人,張因害怕,只好照林的指示翻供,聲稱因員警刑求,他才供稱受林指使。

犯後欲卸責 遭判無期

為了確認,法官傳喚承辦員警到庭作證,員警表示,製作筆錄時有其他刑警及派出所主管在場,一人負責問、另一人打字,全程都有錄音,不可能脅迫、利誘,更不可能刑求。根據錄音內容,員警只有提醒張志偉,最好把所有涉案人都供出來,罪責才會減輕,也較能得到死者家屬的諒解,而張一直到第四次筆錄時,才供出林明佑指使。
雖然林明佑始終否認教唆殺人,但法官審理後,認定他涉案事證明確,且只因唐女一再要求退款,竟不顧她懷有身孕,狠心教唆張志偉將她殺害,犯後還企圖脫卸罪責,態度惡劣,毫無悔意,最後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至於張起初雖無殺人犯意,但在林的恐嚇、利誘下,最後動手殺人,惡性重大,不過,其犯後坦承不諱,已見悔意,因此將他判處15年徒刑,讓他付出應有的代價。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3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