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園內一間電子產品專賣店,業者發現3支手機、筆電、耳機等物品失竊,損失超過20萬。警方獲報調閱失竊物品產品序號,發現其中1支手機有使用痕跡,原來小偷就是電子產品專賣店的前員工,他上班期間拿著鑰匙到倉庫行竊,得手產品就離職,這下涉嫌竊盜罪遭逮。
男子進到倉庫裡面拿走平板電腦,之後又回到辦公室再拿手機、運動型錶環等等,他是電子產品專賣店員工,沒想到人之後離職了,也把產品帶走了。
臉書上變賣iPhone 16 pro,買家想要刷卡,他卻稱自己不是店家,只能付現金。前員工上班短短3個月,偷走3支手機、1台筆電、1副耳機、運動型錶環跟觸控筆,讓店家損失超過20萬。
業者本來以為倉庫遭賊闖入,員警調閱失竊物品序號,才發現小偷就是前員工,這下涉嫌竊盜罪,不法獲利12萬也得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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