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持續約談相關證人,第二波約談名單全聚焦在工程人員!並且不排除朝人為過失方向偵辦。主要就是因為這次新光三越要裝修沒有申請施工許可就開工,不過有專家揭露這其實是業內常見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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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店面之外,一般來說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要進行室內裝修,必須得要有一張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經過相關單位蓋章核可,才代表你的施工申請,是有依規定來進行處理。
店面正在裝修,外牆貼著許可證,也能避免民眾檢舉等疑慮,但新光三越中港店改裝施工並沒有向消防和建管單位申報。
新光三越營業本部長曹美虹:「這些時間差,市府這邊也給我們相當程度的行政處罰。」
通常施工單位會有相關技師指導,由工地主任請跑照的人向建管單位申請施工許可證,文件下來才能施工,但有北市土木技師直言,業界都知道要申請許可,有些卻便宜行事,例如明天要施工,今天還在改圖,最後只好直接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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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業者張先生:「這個叫投機取巧,就是說我先動工,施工許可證慢慢申請,因為申請都在一個多月,你不可能停工一個多月,有些人要趕進度。」
裝潢業者透露便宜行事,大部分是業主、設計單位造成時程來不及,只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直接施工,重點是如果被抓到頂多罰錢了事。
室內設計裝潢師傅潘炯迪:「如果我們最後在竣工的時候發現,檢查的時候發現,跟當初申請的圖面不一樣,會要求你做到跟圖面一樣的標準,不然會沒辦法讓你竣工。」
不過如果徹頭徹尾都沒有補件,擅自施工,則除了行政處分還有刑責要面對。先前檢方已經傳訊包括百貨公司職員、拆除業者、天然氣公司業者等等 ,目前將展開第二波約談,將針對工程人員釐清責任 ,不排除朝人為疏失方向偵辦,甚至有可能證人轉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