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注意了,新版住宅租賃契約出爐!最主要就是規定房東必須按照台電計價來收取電費,並提供帳單資訊,至於公設電費的部分,則需要在台電繳費通知單上顯示,才能向租客收費,如果不符規定,民眾可以拒絕簽約。
人來人往車水馬龍,台北市吳興街商圈,人潮絡繹不絕,民眾想要在北市蛋黃區,租個房子租金越來越貴,但租屋族注意了,有好消息,新版住宅租賃契約出爐,當中規定房東應按台電計價來收取電費,並提供帳單資訊,重點是保障,租屋電費收取公平合理以及電費資訊透明,修訂前,每個月電費的計算方式,不得超過台電最高單價,但訂定上限的方式,仍可能出現超收情況,而修法後,則是以「實收實付」為原則。
另外房東必須提供單據資訊,例如收取的電費,應依照用電度數,乘以電費單平均電價來計算,至於公設電費的部分,則需要在台電繳費通知單上顯示,才能向租客收費,另外,房客也要仔細確認,檢查契約內容,若發現與新版規定不符,可以拒絕簽約,避免損害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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