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0 10:35 臺北時間

禮讓學童遭罰2萬4、吊車牌6月 爸崩潰:只盼孩子平安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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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一名父親日前在接送孩子上學的途中,因為在學校附近路段打雙黃燈、短暫停車禮讓學童過馬路,結果孩子誤以為已抵達學校,突然開門下車。這段過程被後車行車記錄器拍下並檢舉,他不僅被罰新台幣2萬4千元罰鍰,連太太名下的車牌也被吊扣長達6個月。他大嘆:「守法禮讓反而被懲罰,這樣還能相信制度嗎?」

一名父親Dcard上發文表示,這起事件發生於今年2月7日清晨,當時如往常般開車送孩子上學,行經校區路段時看到有學生走在雙向二線道上,他便減速並打雙黃燈、在車道上短暫停車禮讓學生先行。不料車上的孩子剛睡醒,誤以為已到學校,自行開啟車門準備下車,整個過程被後方車輛拍下並向警方檢舉。

警方事後認定其行為違反「非遇突發狀況,不得在行駛途中於車道中暫停」規定,遭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開罰新台幣2萬4千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該名住在苗栗的父親表示,當地大眾運輸極為不便,許多地區根本無法仰賴公車或替代交通,吊扣車牌對家庭接送、上下班與基本生活造成極大影響,直呼「不符比例原則」。

讓他無奈的是,這起事件發生後,為了處理相關裁決與提起訴訟,必須多次往返台北。從苗栗到台北不僅交通耗時,每次的奔波也讓他身心俱疲,既要照顧小孩、維持工作,又要面對冷冰冰的程序與制度,真的非常吃力。在收到交通裁決書後,他並沒有放棄,嘗試與警方聯繫溝通,但完全無果。接著依照程序提出申訴,上訴至交通裁決所。過程中,他與開單的執法人員當面說明,指出檢舉影片中的實際狀況與舉發通知書所載違規事實不一致。影片中顯示他僅是短暫停車禮讓學童,並非刻意占用道路、長時間停放。

他也特別強調,當下路段為雙向二線道,前方正有學童走在馬路上,作為駕駛人理應減速、停車禮讓,以確保行人安全。這是基本常識與法規保障行人的精神。但執法人員卻完全不理會這些說明,堅持只因為孩子當時有下車動作,就認定是「危險駕駛」,毫不考量實際情境,讓人感到極度失望與無助。對方甚至直言「你不服就去法院提訴訟。」

該事件經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有人同情該名爸爸為人父的辛勞,也有人直指其行為確實違規,不應以禮讓行人作為卸責理由,「讓我猜一下,要禮讓行人停下來應該不用打雙黃燈吧?而且也確實沒有人禮讓行人在打雙黃燈的,所以你打雙黃燈的意圖非常明顯了,就是想要臨停讓你的小孩下車去學校,臨時停車規定確實也是打雙黃燈且不能超過3分鐘為限,但前提是不能在紅線或是直接在道路上,你的狀況很明顯就是違停,只是剛好前面有一個小孩要過馬路,剛好也可以讓你去申訴碰碰運氣而已,然後再說如果我載小孩的話一定會鎖兒童鎖, 不會讓小孩這樣隨便開門,今天沒事不代表以後都沒事。」「為何你一直強調禮讓行人?你小孩在車道中自行開門才是關鍵問題吧?」「好奇為什麼小孩可以隨便下車?車門中控怎麼沒鎖?這樣真的很危險。」

也有網友冷嘲熱諷表示「笑死人還強調往返台北申訴身心俱疲?乖乖繳錢不就沒事了,有人叫你這樣奔波嗎?」

儘管輿論不一,這名父親仍強調,他的訴求不是逃避責任,而是希望制度在執法過程中能保有彈性與人性。他舉例,基隆先前也有類似案例,當地警方了解實情後,改以「妨礙通行」處罰,僅罰600至1200元,並未吊牌。他也質疑「為何執法標準南轅北轍?同樣情況卻有天差地遠的處分結果?」

最後他感嘆表示,「身為一位願意守法的父親,我只是想接送孩子平安上學,卻因這樣的處境幾乎生活崩解。希望社會與制度能留一點空間給做對事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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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4.02 01:3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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