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昨9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程泰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代號1583)因延遲公開董事持股轉讓資訊,違反重大訊息揭露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
新聞稿指出,程泰機械公司董事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時持股的一半,依法其董事職務應自動解任。經查,此案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6款規定,但程泰機械公司延遲將相關訊息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違反處理程序,因此遭處罰。證交所並已函知公司,要求未來須確實依規定辦理。
不僅如此,程泰機械也曾在去年12月接獲起訴書乙案,負責人因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遭起訴,經查公司延遲將相關訊息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因此遭裁罰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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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強調,重大訊息公開處理程序為資訊揭露透明的基礎,若出現疏漏,不僅可能影響公司聲譽,也可能引來主管機關處分,對股價及投資人信心均有間接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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