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27 17:10 臺北時間

命理師性侵12歲繼女 害她懷孕產子!法院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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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孩子最安全的避風港,但對有些人來說卻是人生噩夢的開始。一名命理師竟對年僅12歲、熟睡中的繼女伸出狼爪,性侵得逞並導致少女懷孕產子。二審改重判,結果出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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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被告甲男(代稱)為38歲的塔羅占卜師,與妻子、繼女同住。他利用其繼父的身分,對當時年僅12歲的繼女A女(代稱)犯下性侵及性騷擾重罪。甲男利用A女熟睡之際,對其為性交行為,最終導致A女懷孕並產下一子。甲男在A女懷孕期間,甚至還對其實施性騷擾行為,惡性重大。

台中地方法院一審針對「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檢察官和被告雙方均不服一審量刑結果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認為,本案核心在於甲男的犯後態度及對被害人造成的終身傷害。

台中地方法院一審針對「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台中地方法院一審針對「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在二審審理中,被告及其辯護人雖稱甲男是因工作壓力、酒後判斷力下降而鑄下大錯,並表達了願意和解的意願,請求法院適用刑法第59條酌情減刑。然而,法院並不採信被告的說詞,並痛批其犯後「毫無悔意」,甲男之所以坦承乘機性交罪,是因為A女已產下幼嬰且完成DNA鑑定,甲男無從否認。

法官認為,甲男始終否認性騷擾罪,導致A女在原審必須以證人身份重複不堪回憶,直到二審才坦承犯行,「實難認其犯後已有悔意」。且甲男雖表達調解意願,但告訴代理人具狀陳稱,甲男提出的調解方案是每月僅給付新台幣5千元至幼子18歲為止。法院指出,甲男本就是幼子的生父,對其負有法定扶養義務,A女方認為其調解條件「甚為離譜」,故拒絕調解。

法院指出,甲男本就是幼子的生父,對其負有法定扶養義務。(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法院指出,甲男本就是幼子的生父,對其負有法定扶養義務。(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此外,甲男在案件審理期間,還屢屢以激進言詞恐嚇協助A女的社工師,已另案判刑確定,更證明其「行為惡性重大」。

法院總結,綜合被告於繼父身分不思照料、利用熟睡時犯案、惡性重大、對年幼A女造成終身難以抹滅的傷害等情,實無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的適用空間。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後,認為原審對被告所犯「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量處有期徒刑5年「尚屬過輕」,有違罪刑相當原則。最終,法院判決性交罪部分撤銷原判決的刑期,改判甲男有期徒刑7年6月。性騷擾罪部分,審酌一審量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已考慮到犯罪情節,屬適當刑度,故駁回檢察官和被告的上訴,此部分不得上訴。

法院判決性交罪部分撤銷原判決的刑期,改判甲男有期徒刑7年6月。(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法院判決性交罪部分撤銷原判決的刑期,改判甲男有期徒刑7年6月。(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法院強調,被告的行為對年僅12歲的A女造成了「重大影響及不可回復之衝擊」,必須加重其刑以符合罪責,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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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3.26 09:5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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