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目的為提升道路行車安全,防止大型車輛因疲勞駕駛釀成意外,原本的駕駛與及休息時間管理規範僅適用於營業大客車,來擴大適用到營業大貨車,明定每日駕駛時數及休息規範,違者將面臨新台幣9000元至9萬元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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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修正草案,營業大貨車駕駛每日手握方向盤的累計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若連續駕車達到4小時,必須休息至少30分鐘,如採分段休息,每段休息時間則不得少於15分鐘。若因工作連續性或交通阻塞等不可抗因素,可彈性調整休息,但最多連續駕車不得超過6小時,且事後需一次休滿45分鐘。
此外,草案也明訂連續兩個工作日之間的休息時間應至少10小時,若因排班需要縮短,最低不得少於8小時,每週最多發生兩次,且不得連續兩次縮短。交通部強調,這是為確保大型車駕駛不過勞,避免發生事故,並督促業者妥善安排駕駛勤務與休息。
交通部指出,雖然各行業均須遵守《勞基法》的工時規定,但營業大型車駕駛直接關係公共安全,因此在《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中設有更嚴格的限制。此次修法則參考多起事故調查結果,依據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安會)的建議以及中央道安會去年報告指示,將營業大貨車駕駛的工時管理比照大客車標準執行。
交通部提到,新制最快明年上路,業者若未遵守規定,將依《公路法》裁罰新台幣9000元至9萬元,情節重大者,還可能面臨吊扣或吊銷牌照,甚至停止營運處分。交通部表示,草案預告期為兩個月,若法制作業順利,新規最快可於明年上半年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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