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1 10:57 臺北時間

共浴人妻還嗨拍片!小王挨告詭辯:才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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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阿鈞」(化名)明知女子「小君」(化名)已婚,仍介入其與丈夫「阿綠」(化名)長達4年的婚姻關係,不僅互稱老公、老婆,還多次共浴、發生性行為,並拍攝性影像,重創元配身心。

判決書指出,小君與阿綠婚姻維繫超過15年,育有一名子女。阿鈞明知小君已有婚姻關係,仍與其發展長達4年的婚外情。

期間雙方互稱老公、老婆,傳送曖昧訊息,並一同洗澡、發生性行為,甚至拍攝性影像,已嚴重破壞阿綠原有的婚姻關係與家庭生活圓滿,造成阿綠精神上重大痛苦,因而提告求償200萬元。

阿鈞於庭審中坦承有侵害配偶權的行為,但辯稱阿綠所述部分細節有誤,主張自己與小君實際交往僅近2年,性行為次數也僅約10次。

法官認為,阿鈞與小君的行為已明顯超出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往來,依社會通念,與他人妻子互稱老公、老婆、共浴及拍攝性影像,均已違背善良風俗,屬於重大情節的不法侵害行為。

法院審酌該行為對婚姻關係的破壞程度,以及對阿綠造成的嚴重精神痛苦,並須尋求醫療協助等情狀,認為就非財產上損害部分,判賠50萬元為適當,超過部分金額則無理由,不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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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3.25 23:5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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