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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男看守所侵犯舍友!犯後還「聞手指」他被痛醒崩潰怒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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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男看守所侵犯舍友!犯後還「聞手指」他被痛醒崩潰怒告

苗栗看守所發生性騷擾案!小明(化名)與舍友阿志(化名)同住一室,阿志趁小明熟睡時侵犯得逞。事後阿志辯稱是開玩笑,甚至反咬一口,指控小明恐嚇取財。高院審理監視畫面發現,阿志犯行後還「嗅聞手指3秒」,行徑異常,認定其罪行明確,維持原判,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

監視畫面還原案發經過

根據判決書指出,法院調閱監視器發現,案發當晚約21時38分,阿志趁小明熟睡,先用手隔著內褲觸碰其臀部,隨後進行侵犯,小明感到劇痛才驚醒。監視畫面清楚顯示,阿志在侵害後甚至將手指放到鼻子前嗅聞約三秒,行為異常,與小明的證述一致。

小明當下感到十分恐懼,表示:「我當時被痛醒,很可怕,從來沒有遇過這種情形」,事後他還寫紙條向同房舍友求助,並在建議下向看守所管理員報案,由警方受理。法院認定,小明在案發時處於熟睡無意識狀態,無法反抗,因此阿志的行為已構成乘機性交罪。

性侵遭告還不認 下場慘了

高院法官指出,阿志在看守所內趁室友熟睡時實施性侵,嚴重侵犯他人性自主權,行為惡劣。審理中阿志多次否認犯罪,辯稱兩人只是「玩鬧」,僅承認有摸小明臀部,否認以手指侵犯,甚至事後指控小明恐嚇。但監視畫面及其他證據均與其說法不符,法院因此不採信其辯解。

法院強調,乘機性交罪屬刑法明確規範的嚴重犯罪,量刑考量被告責任與受害人受害程度,維持原判為合宜。最終,高院駁回阿志上訴,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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