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在外搭乘朋友或熟人的車,原本應該是最安心的時刻,但這起發生在台南的案件卻讓人不寒而慄。一名女子原本高興地準備迎接婚禮,沒想到在跟朋友開車出遊的途中,因為太累在副駕駛座睡著,竟然遭到同行男子的猥褻侵犯。這起事件不只重創了她的身心,連帶讓她原本的婚約告吹,還得面對網路上酸民的二次傷害。這起案件經過台南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判決結果終於在日前出爐。
國道服務區變犯罪現場
根據判決書,這起驚悚的案件發生在民國112年5月,被告小明(化名)開車載著被害女子小花(化名)行經國道一號,並駛入新營服務區的停車場休息。當時小花因為體力不支在副駕駛座陷入熟睡,小明竟色向膽邊生,趁她完全無法反抗時,脫下她的褲子並動手觸碰下體。雖然最後因為自身因素無法進行下一步,因此未能得逞,但小花醒來後去如廁,驚覺護墊不見且下體不適,這才發現自己遭到信任的朋友伸出狼爪。
錄音檔揭發真相
面對這起妨害性自主案件,小明在法庭上不斷飾詞狡辯,甚至惡意誣指是小花主動勾引、雙方是合意行為,試圖把責任推給受害者。然而,關鍵的證據在於小花事後錄下的通話內容。在電話中,小明不僅親口承認「只有摸到下面」,甚至還詳細說明了當天自己因為太累「硬不起來」所以沒成功的細節。這段充滿不法細節的錄音檔,成了法院認定的鐵證,連小明的太太事後都曾發訊息詢問小花「他沒得逞吧」,顯見男方的說詞根本站不住腳。
身心重創且婚約告吹
小花在法庭上控訴,這場意外讓她患上嚴重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每天生活在焦慮與恐懼中。原本論及婚嫁的她,也因為這起事件身心俱疲,最後不得不延誤甚至取消婚禮,再加上網友的惡毒留言,讓她備受煎熬。台南地方法院法官審酌雙方的經濟狀況與侵害程度,認為小明嚴重侵害女性的性自主決定權,最終判決小明必須賠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至於原告另外主張的50萬元財產損害,則因證據不足被法官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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