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詩雯/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50歲靠資源回收維生的金姓婦人,2023年因偷走火鍋店門口一個紙箱遭竊盜罪起訴。法官審理後認為犯罪情節輕微,判處免刑,全案可上訴。

根據檢方起訴書,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11月22日上午,金姓婦人在台北市一家火鍋店外,拿走店家放在門口的紙箱,當時箱內還裝有高麗菜,她將高麗菜倒入廚餘桶,只帶走紙箱,事後被店長調閱監視器發現並報警處理。
台北地院法官姚念慈審理時考量,金婦經濟狀況不佳,長期依靠資源回收維生,且犯後坦承犯行。她僅徒手拿走一個舊紙箱,對店家造成的損害極輕,犯罪情節明顯輕微。法官認為,檢方本可依職權裁量不起訴或緩起訴,卻直接聲請簡易判決,可能偏離刑法謙抑性原則。
法官指出,雖然此案無法認定完全無罪,但金婦的行為可罰性極低,即使依法減刑仍嫌過重。為避免無謂的刑罰執行浪費司法資源,並考量社會大眾的法感情,最終判決免刑,至於被偷走的紙箱,法官認為沒收與否對法律意義不大,因此不予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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