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6 15:15 臺北時間

爆料「飯局詐騙」害證券妹個資曝光!「房產美魔女」王子苓遭判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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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馮浩倫/綜合報導

人稱「房產美魔女」的王子苓,因不滿好友蘇女於2023年11月24日向榮福公司董事長王廣德索討18萬元餐費,在LINE群組與臉書上公布蘇女的姓名、名片與個人照片,並在群組轉傳標題含「飯局詐騙」的新聞連結,註明蘇女姓名與任職公司,引發網路輿論對其進行道德批判。法院審理後認定王子苓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人稱「房產美魔女」的王子苓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圖/翻攝畫面)

事發當日,蘇女與王廣德原約於南港一家高級餐廳用餐,但王男臨時取消,蘇女雖未實際用餐,事後仍向王男索取18萬元餐費。王男照付後,向王子苓抱怨自己可能遇上「飯局詐騙」。王子苓得知後氣憤難平,陸續在LINE群組「台灣寶○商業交流會」、「高○天使隊」中,以化名「Linda」張貼新聞連結,並註明蘇女姓名、公司及個資,甚至傳送名片圖片。接著她又轉往臉書,以帳號「Chanel Linda」發文並公開蘇女姓名與名片,貼文寫道:「詐領18萬、詐騙犯!各位請小心!」,在網路引起廣泛關注。

蘇女提告後,王子苓辯稱自己是代友討餐費,且所述為事實,屬於合理揭露。但法院指出,原始新聞僅提及「蘇姓營業員」,並未揭露當事人個資,是王子苓主動實名公開,附上可辨識照片與名片,造成他人易於識別,進而形成網路道德審判。法院強調,即便蘇女名片曾用於業務推廣,相關資訊仍受憲法保障,非經當事人同意不得任意散布。

此外,法院亦未對蘇女是否涉及詐騙作出認定,本案判決重點在於王子苓擅自揭露個人資料,導致當事人資訊自主權受損,與「詐騙」指控無關。

最終,法院認定王子苓自2023年11月底起至12月22日止,在多個社群平台與通訊軟體公開蘇女個資,構成違反《個資法》第41條,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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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4.01 19:0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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