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吳嘉汯/綜合報導
台中市再爆托嬰虐童案!位於豐原區的一間私立托嬰中心,遭揭發多名保母長期以粗暴方式對待幼童,包含將孩童拖行、拉扯腿部導致頭部撞地等行為。市府今日(26日)正式開罰,對主要施暴的陳姓托育人員裁罰最高60萬元,並公告姓名,30年內不得從事托育工作。該中心則因嚴重管理失職,裁罰40萬元,並勒令自8月1日起全面停辦。

根據社會局調查,陳姓保母雖具專業背景,卻屢次對孩童施以推、拖、拉等不當動作,無視幼童身心脆弱,甚至在接受調查時毫無悔意、推卸責任。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市府對其開出最高額度罰鍰。
另有兩名劉姓與曾姓托育人員,也被查出有不當對待行為,分別遭罰15萬元與14萬元,三人皆被禁業20年,不得再從事任何形式的托育相關職務。
社會局指出,托嬰中心不僅未即時發現異常,也未依規定通報,顯示管理明顯失職。依據《兒少法》第83條,裁罰中心40萬元,並勒令自8月1日起停辦。該中心負責人及三名保母姓名,也將公告於「CRC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
為協助受影響家長,社會局表示,將在過渡期間加強輔導與稽查,指派專人協助家長轉托,提供鄰近托嬰中心、合格保母與幼兒園資源,確保幼兒能穩定銜接、持續受到妥善照顧。
◎《FTNN新聞網》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或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保護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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