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浩倫/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江姓男子2022年底至超商購物時,因機車違規停車遭警方盤查。警方指出,江男當時手持不明物品,且情緒激動,為避免其傷人或自傷,依法將他上銬帶返派出所。2年後,江男認為警方此舉侵犯其身體自主權與名譽權,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求償9萬元,最終遭法院駁回。

江男主張,2022年12月29日下午約3時40分,他在超商內購物時,遭巡邏員警臨檢。由於他拒絕出示身分證,員警將他壓制、上銬並帶回派出所,直到下午4時10分才解除手銬。他強調當時並未飲酒或鬧事,警方卻在全程未說明理由的情況下進行限制人身自由的動作,涉嫌違法執勤,因此提起國賠訴訟。
對此,基隆市警局表示,當時員警發現江男違規停車,依法進行盤查。期間江男手握不明物品,並出現激動情緒,考量其行為可能對自己或他人造成危害,遂依法採取保護管束措施。警方強調,相關行動均有紀錄可查。
法院審理後認為,警方依法執行職務,並無違法情事,駁回江男的國賠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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