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蕭秀琴
曾任出版社總編輯,現為作家暨譯者,著有《風物季語》、《料裡風土》與《料理臺灣》等書籍。現居離台北城約一個小時的小鎮,持續文字工作。
1981年台灣成為美國蘋果全球最大買主、1983年進口量突破5萬噸、1987 年逼近8.8 萬噸,意味著在不到十年間,台灣人吃的蘋果從梨山蘋果變成美國華盛頓蘋果,而且幾乎都是五爪蘋果,巨量帶來的文化輸入,讓每一艘冷藏貨輪載來的農產品,都帶著美國的色彩與規格,以及美國味覺敘事,說五爪蘋果是第一個大規模改變台灣水果文化的美國商品也不為過。
以至於當美國蘋果變成科技符號,矽谷創業家賈伯斯(Steven Paul Jobs)與他的合夥人沃茲尼克(Stephen Gary Wozniak)將公司命名為蘋果電腦公司(Apple Computer),1984年推出第一台經營成功的電腦就乾脆以〈蘋果品種指南〉中形容的,「一顆中等果實、顏色深紅發紫、底色帶有暗藍的綠色,果肉淡白、脆而不硬,香氣如野草莓,多汁鮮美卻不耐儲存,因此可以很快的熬成果醬。」在美加交界的安大略省育成的麥金塔(Macintosh)蘋果為名,後來蘋果的愛用者直接呼為MAC。

為此,就讓人有了渴望2025之iphone17的心情,那是瞬間回到2006年的小白MacBook,當時文青風華正盛時的必備款,一秒召回青春。而更早之前,五爪蘋果進口的時程,恰與這段美國科技文化崛起的時間重疊。
賈伯斯與合夥人的決定並非巧合,就像他不斷跟媒體說的故事,利用蘋果「簡潔、友好、日常的文化遺傳。」這個敘事連結台灣人的認知,美國蘋果等於時尚流行,美國蘋果是新穎、專業、科技的,最重要的美國蘋果是一種生活方式。

開放美國蘋果進入台灣的1980 年代,也是電腦從學校擴散到家庭的十年,水果攤上的華盛頓蘋果和家裡客廳的Apple II、後來的 iMac、乃至今天的 iPhone,意外地構成一條時代文化線索,一顆水果與一隻手機,分享同一個語言符號,這是只有美國和好萊塢大眾流行文化才能做到的事。
五爪蘋果在台灣造成的影響不只在市場,更在感官層面,蘋果是紅色,而且紅得像漆一樣,因此我們開始接受了水果可以被品牌化Washington Apple(華盛頓蘋果)、Granny Smith(澳洲蘋果)以及Fuji Apple(日本富士蘋果)……這些讓我們學會了分辨品種和農產品代表的意義,在五爪之前,台灣人只說蘋果,在五爪之後,我們開始會說五爪、富士、金冠、史密斯青蘋果……以及更多世界上不斷育成的新品種與新品牌打入台灣市場,梨山賓館前的那兩顆蘋果樹,嫁接了將近五十個蘋果品種,這些都是美國農業品牌化的影響。
五爪蘋果不只是水果,是美國輸入的大眾流行文化之一,就像之前的可口可樂,後來的麥當勞、Levi’s牛仔褲、Nike球鞋、iPhone、每一樣都帶來新的美感、價值、想像與新的語言。
然而「吃下去」的文化更為深邃影響廣泛,進入我們的胃、味覺、家庭、餐桌與農村經濟,改變了梨山,也改變了水果攤的色彩,讓台灣第一次大量直面美國的農業力量、品牌策略與文化敘事——甚至是在我們尚未熟悉美國大片、搖滾、科技品牌之前,五爪是美國文化在台灣落地的第一顆鮮紅的果實。
這種「可預測性」是美國工業化食品的基礎,台灣的味覺過去依賴季節、地形、氣候、農夫的手藝,然而五爪告訴我們;水果可以不受季節拘束,全年供應,是穩定的,是你在超市永遠能找到的味道。
這是味覺工業化的開端,替台灣建立了一條一致性等於品質好的感官法則,美國長久以來把農產品當品牌經營,華盛頓蘋果委員會早在 1930 年代就開始打造Washington Apple的全球品牌形象,台灣當年接觸到的就是這種品牌水果的概念。
從那裡開始,台灣消費者才第一次懂得水果也可以有名字,有血統,有品牌,有故事,這種思維後來影響我們對葡萄、芒果、香蕉、咖啡的理解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