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婦女救援基金會今天(12日)在臉書表達對代理孕母的立場,認為女性子宮不可作為他人生產的工具或商品,基於保障女性生育自主和身體自主權、身心傷害的風險與權益,不贊成代理孕母合法化。
婦援會表示,衛福部舉辦多場公聽會共識後,已將代理孕母與《人工生殖法》草案中相關法條脫鉤,但在立法院上週修法會議中,仍有立法委員堅持要通過代理孕母法案。
婦援會指出,《人工生殖法》與代理孕母屬不同範疇的議題,應開放單身女性、女同志配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以保障女性擁有生育自己子女的生育權。但代理孕母將女性的子宮當作他人的生產工具,將對女性,尤其是弱勢女性的剝削。同時,懷孕中有照顧、生產風險以及對孩子的情感,對女性身心健康影響相當大,甚至會影響到胎兒,這涉及不僅是婦女和兒童人權,還有健康、法律及更多議題,不應該放在《人工生殖法》一起修法。
婦援會指出,代理孕母最常見的人工生殖技術是「人工授精」和「試管嬰兒」,但無論是「人工授精」或是「試管嬰兒」,都涉及租用、借用另位女性的子宮,涉及將女性的子宮視為他人的生產工具、出現「商品化」問題。
婦援會表示,儘管再怎麼完備法律程序,例如用資格篩選確保代孕母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及家庭照顧,仍無法避免女性受人情壓力而被「自願」成為代孕母;或當女性處於經濟或社會困境時,有可能會選擇從事代理孕母,來增加經濟來源。
婦援會指出,前述兩種情況,看似出女性的自由選擇,實際上很容易因代孕雙方地位不對等,忽視代孕母的自主權;有些代理孕母技術會選擇多胚胎移植方法,提高著床機會而形成多胎妊娠,風險比自然懷孕還高。可以理解傳統女性渴望有子女的社會文化壓力,但這可以透過收養子女、成為代理孕母的替代方案。
強力主張代理孕母合法化的民眾黨籍立委陳昭姿則在她個人臉書指出,她代表民眾黨提出的《人工生殖法》修正案,是參照衛福部在2024年5月提出的版本,幾乎是全世界最嚴格的版本,核心是保護代理孕母、代孕子女最佳利益,有完整的委託者條件與代孕媽媽資格。代孕的需求者包括先天或後天無子宮,或子宮有缺陷的病人,或自體免疫疾病患者等,根據不孕症專家估算,目前至少包括數千名女性,數千個家庭的生命選項與期待,未來只會更多,無論是晚婚或各種原因造成的子宮不孕。
陳昭姿指出,台灣出生人數從民進黨2016執政的21萬,下跌到去年的10萬餘人,「花了5900億大灑幣在所謂的少子女化政策,但完全不見效果。幫助想生不能生,不怕養卻無機會養的不孕症病人,有什麼理由阻擋呢?《憲法》有賦予你們阻擋的權利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