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4 13:47 臺北時間

倒車縱火燒死2母女 狠心嫌犯確定被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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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車縱火燒死2母女 狠心嫌犯確定被羈押
烏日縱火案許姓嫌犯因涉嫌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串證之虞,並有再犯之虞,台中地院法官裁定羈押禁見。資料照片

台中市烏日區3日凌晨驚傳駭人命案,64歲許姓男子疑似因房租糾紛心生不滿,駕駛廂型車倒車猛撞被害人吳姓母女的住家,隨後引發猛烈爆炸與大火,母女倆不幸葬身火海。檢警連夜組成專案小組追緝,許男於當日上午遭拘提到案,經偵訊後,檢方認定其涉犯殺人及放火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日中午台中地院法官裁定准押。

台中地檢署指出,許男於3日凌晨2時許,駕駛廂型車行經烏日區五光路,疑因與屋主發生租屋糾紛,竟心生殺意,以倒車方式衝撞該民宅,引發爆炸與猛烈火勢。消防人員撲滅火勢後,在屋內發現吳姓母親及林姓女兒已明顯死亡。

案發後,檢察官張傑凱立即組成專案小組,指揮烏日分局與鑑識人員蒐證,並同步啟動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關懷機制,協助罹難家屬;警方依監視畫面循線追緝,於當日上午11時26分持拘票將許男拘提到案,檢察官隨後會同法醫相驗兩名死者遺體,並訂期解剖,以釐清確切死因。

經徹夜偵訊,檢方認定許男涉犯《刑法》第173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及第271條殺人罪等,罪嫌重大,且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認有逃亡、湮滅證據及串證之虞,並有重複實行同類犯行之可能,遂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日中午法官裁定准押。

地檢署嚴正表示,縱火殺人罪行極為重大,不僅奪走無辜生命,更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檢方將全力追查真相,嚴懲暴行,以還公道於被害人並維護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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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11.04 16: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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