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男子劉柏葳殺害女友谷侃如,北檢依殺人罪起訴,27日移審至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開庭,劉柏葳坦承犯行,只執著於起訴書中寫得「懷疑谷女出軌」並非事實,因為不是懷疑,而是對方真的有帶異性回租屋處過夜,且有監視器錄影佐證。庭後北院裁定續押禁見3個月。
劉柏葳今日被移審至法院,媒體拍到他整張臉胖了一圈,據了解,他在羈押期間不吃看守所提供的食物,胖了足足20公斤。北院於下午4點半召開移審庭,劉柏葳對犯罪事實大致承認,只強調不是懷疑對方出軌,而是她真的有帶異性回兩人租屋處過夜,且有監視錄影佐證。
起訴指出,劉柏葳在今年7月12、13日,曾在谷女的租屋處附近徘徊堵人,對此他辯稱,當時是因谷女手中有他的sim卡,為了要辦網銀才急著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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