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42歲男子林煒奇昨(6日)晚間在東區崇德路附近,因不滿連收紅單,竟情緒失控持斧頭朝德高派出所黃姓女警瘋狂揮砍,造成女警肩膀、背部受傷。全案依殺人未遂重罪送辦後,台南地院裁定將林煒奇予以羈押。
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理由是,林煒奇雖然坦承加重妨害公務及傷害的客觀事實與主觀犯意,並否認有殺人的意圖。但法院參酌卷內事證、斧頭照片以及監視器錄影畫面等情節,認為林煒奇持斧頭攻擊員警的身體重要部位,認定檢察官主張林煒奇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尚屬有據。
法院強調,林煒奇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的嚴重危險。據悉,林煒奇曾數次持刀械攻擊執法人員或他人。他在2016年5月,就曾因不滿車輛遭警方拖吊,而持登山刀追上拖吊車,與吳姓警員發生扭打,最終被依妨害公務罪判刑4個月。林煒奇這次是因在7天內於同一地點連收兩張違停罰單,認為員警故意為難他,才會情緒失控,並從車內拿出露營用的斧頭行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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