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陳姓房東不滿房客劉男拖欠押租金,竟在LINE上辱罵對方「腦子是不是有問題」,隨後更祭出斷電手段趕人。房客劉男搬走後提告求償倉促搬家的損失,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房東行為侵害居住安寧且情節重大,判決房東陳男須額外賠償1萬7707元,全案確定。
劉男提告指出,2022年5月間他向陳男承租房屋,每月租金3000元,租期一年。不料住進去還不到兩個月,陳姓房東就說他積欠租金及電費,不僅在通訊軟體上對他口出惡言,還脅迫必須在8月10日前搬離,否則將斷電換鎖。
劉男指控,後來陳男果真在7月31日逕行斷電,導致他冰箱內食物都壞掉,又被迫請2天事假尋找新住所,找到房子之前都住在便宜旅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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