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古姓按摩師在為女顧客提供按摩服務時,竟趁機對其胸部及私密部位進行不當觸摸,甚至將手伸入內褲,遭檢方起訴。古男在庭上竟辯稱這些行為屬於「正常流程」。最高法院日前已駁回上訴,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古男有期徒刑1年6個月定讞。而在民事賠償部分,屏東地院近日也做出判決,判古男須賠償被害人小玉(化名)15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於2021年12月19日。當時小玉與男友一同前往屏東縣某足體養生會館消費。古男在得知小玉是第一次接受按摩後,隨即建議將原本預定的指壓改為「全身油壓」。
在獨立包廂按摩期間,古男未經同意便解開小玉的美容衣,強行撫摸、搓揉她的胸部及乳頭。更惡劣的是,他在按摩下半身時,竟兩度將手伸入小玉的內褲中,撫摸下體長達5秒。小玉當下驚覺受辱,質問古男為何觸碰私密處,對方竟面不改色地回應:「這是正常按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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