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李姓老師對一名國小女童涉及不當管教,只要未達其要求標準,就禁止女童上英文課、體育課;忘了帶午餐錢就餓到下課;甚至沒收她在學校的書櫃,要求將櫃內物品收入袋子,再讓她提著5、6公斤重的袋子在校內移動。台南市教育局對此回應,認定這名教職人員有不當管教情事,而社會局也依法裁處該名人員6萬元罰鍰。
綜合媒體報導,由女童家長委任律師黃睦涵轉述,當事女童自1年級至3年級上學期,都在李姓女老師擔任導師的班級上課,因在3年級下學期感到不開心轉學,而李姓女老師被該校離職老師投訴,教育局展開調查並詢問女童,才發現這起離譜的事件。
女童父母一開始並不知情,詢問女兒才知道她遭受不當管教,包含報告進度沒有達到要求,老師就不准她上英文課、體育課,或延後用餐;體育課忘記帶褲子就不讓女童上體育課,且下課、午休還要求她不能走出教室,只能罰坐,直到下週有帶褲子;女童若第二次忘了帶午餐錢,就直接讓她餓到放學,甚至要求同學不得分享食物給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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