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去年 10 月發生震驚社會的隨機砍人案,48 歲男子邱明治在吸食安非他命後,竟將菜刀以膠帶綑綁於左手,騎車上街隨機尋找對象,接連砍傷兩名放學女童及一名路人,引發地方恐慌。苗栗地方法院今(7)日一審宣判,認定邱男犯下 3 項殺人未遂罪及毒駕罪,併執行有期徒刑 29 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邱明治於2025年 10 月 2 日施用毒品後,因情緒控制不佳萌生殺人念頭。他先是在街頭盯上落單的國小女童 A,持刀猛刺其頸部及胸部,所幸女童拚命抵抗並逃往超商求救。
邱男並未就此罷手,隨後轉向攻擊欲幫忙報案的路人 B 男,導致 B 男腹部、胸部受重創,出現氣血胸與肝臟裂傷。隨後,邱男又盯上在現場驚嚇奔逃的另一名女童 C,持刀刺向其胸口導致大片血胸。所幸在安親班老師與熱心民眾的搶救下,三名被害人經緊急送醫後均倖免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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