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結車駕駛林世傑(原名鍾世傑)去年吸食安非他命後駕車上路,行經國道一號南下69.9公里處,高速衝撞施工緩撞車,造成許姓駕駛身亡,國民法官庭一審依吸毒致人於死罪判林男8年5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0萬元,案件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去年4月7日,林世傑當天下午在公司貨櫃屋吸食安非他命,隔天清晨駕駛聯結車上路,他在行經國道一號南向69公里900公尺處時,從後方猛撞停在路肩的緩撞車,造成許姓駕駛傷重不治。警方到場後採集林男尿液送驗,其中安非他命濃度超過限值,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一審依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判8年5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
林男上訴稱,自己因為心繫女兒及加上給前妻生活費、撫養費,才會施用毒品抒解壓力,導致造成悲劇;長時開車是因公司要求當日須送貨完畢。
【點擊看完整全文】
更多鏡報報導
獨家/1歲童遭「5塊饅頭」塞喉噎死 家屬痛揭「3大虐兒異狀」心碎:早想換保母!
最潑辣豪門媳!宏泰林鴻南美妻掌摑律師 還開嗆「打巴掌可以紓壓」
獨家/膠帶纏手腳、擋門禁出廁所!永和公立幼兒園驚爆虐童 惡師辯「嚇唬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