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男子男子在婚姻關係維繫期間,竟兩度偷拍與妻子的性愛影片,未料男子離婚後還將影像傳給前妻親友,並恐嚇若不聯絡他就公開散布香港影像,甚至以自殺與限時威脅施壓,嚇得前妻趕緊報警求助。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偷拍性影像、供人觀覽及強制未遂等罪,判合併執行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另依無故以他法供人觀覽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攝錄之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10月,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屏東一名尤姓男子與麗麗(化名)原是一對夫妻,卻在2023年4月初於屏東縣枋山鄉租屋處內和愛妻激戰時,未經對方同意就用手機偷拍性愛全程,又在同年7月間趁麗麗為其口愛時,再次未經同意錄影。未料離婚後尤男並未刪除相關影像,反而在2024年4月13日透過臉書私訊將影片傳給麗麗的二哥(乙男)。
不僅如此,尤男還在私訊中恐嚇寫下:「她不用親自拿下來?不打擾沒關係啊,我這邊有很多照片影片,看到是大家誰難看!我都說我不怕死了,我沒差,包括你大伯堂哥堂姊一堆有的沒的親戚,要難看大家一起難看沒關係」,甚至以此威脅麗麗二哥,逼迫對方通知麗麗與其聯絡。
【點擊看完整全文】
更多鏡報報導
整理亡妻遺物才發現「被戴綠帽10幾年」 他怒做女兒親子鑑定結果曝光
結婚12年夫每晚要「1性愛服務」!妻拒後遭嗆「去找別人」…網怒轟:這老公不要也罷
孝媳求媽祖找失蹤婆婆!竟在「水流屍仙姑廟」旁發現遺體 民俗專家解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