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結婚超過40年的男子在某次獅子會聚餐上認識一名女記者後,竟逐漸發展出曖昧關係,非但私下單獨約會、送禮給女方,甚至還讓對方搬進他位於新北市新莊區的住處同居長達4個多月,被妻子抓包出軌後對小三提告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小三早知男子已婚,卻仍與其維持逾越一般男女社交界線的親密關係,最終判賠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新北一名人妻阿梅(化名)與張姓男子於1983年3月13日結婚後育有2男2女,2人結髮已逾40載,然而張男2023年9月8日在獅子會的聚餐中結識小蘭(化名)後,就與對方頻繁互動,對話內容更逐漸從一般聊天轉為探詢彼此感情、家庭及經濟狀況,張男也在同年11月起開始積極示好,最後更在12月3日向對方告白。
張男在表白後還與小蘭進行長達44分鐘的視訊,並要求小蘭提供銀行帳號,此後開始在交往期間每個月給小蘭15萬元的零用錢,2人還多次單獨出遊、用餐、同床共枕,張男甚至以小蘭名義買了一輛車,也會購買衣物、化妝品等物品送給對方,甚至讓小蘭搬入他位於新莊中央路的住處同居4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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